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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昨天发生的命案 天津1死17伤

时间:2024-02-23 09:25:5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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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违法案例 文章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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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围巾撕裂6个家庭 杭一女高中生命丧同学之手

昨天,记者接到热线:杭州萧山区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女高中生被害分尸案。随后这一消息被警方证实。截至昨天上午,5名加害者悉数被杭州警方抓获。令所有人惊异的是:他们竟是死者的同学。

昨天下午,记者获悉案件大致经过:被害者阿红,17岁,就读于萧山某高中。因一点小矛盾,阿红与同学阿洁发生吵架。2月17日那天,怀恨在心的阿洁,纠集其他4人,将阿红骗至阿华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并支解,随后弃尸野外。

这起命案不仅毁了6个孩子的前途,撕裂了6户家庭,也再一次引起人们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关注。

目前,杭州警方正对案情进一步调查。

惊闻噩耗家长掩面而泣

昨天下午,记者了解到,当其中一位家长在得知自己的女儿是5名行凶者之一后,掩面而泣。与其余4名行凶者家长一样,面对被害者家属,他们将承受一辈子的痛苦,遭受无以言尽的精神折磨。

其实早在半年前,杭州萧山区一名高二男生,也为一件不起眼的小碰擦,将一名素不相识的女学生杀害。而这名出身贫寒之家的女学生受害时,刚参加完高考,即将成为一名大学生。

这两起凶杀案中,死者和加害者都是处于花季中的少男少女。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会拿刀杀人,而且杀的还是自己的同学?十几岁的孩子心里究竟有多大的仇恨,使得他们必须把解决问题的方式全都归于暴力?

这样的青少年犯罪令人震惊

一位办案多年的资深警官对记者说,杀人分尸,且出自按理看连杀一只鸡都害怕的青少年之手,让人震惊。这位警官认为,青少年犯罪是一直存在的老问题。过去一般比较常见的是以大欺小、偷盗、抢劫、打群架等等,类似这起集体将同窗杀害并支解的恶性事件应是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的新问题。

在一般人眼里,女生往往与暴力绝缘。可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5名行凶者中,4人竟是女生。警官说:“女孩子在犯罪中表现出的暴力程度,大体可以反映出目前一些青少年对暴力的一种心态。”

当文静、柔弱的女孩子,开始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时,我们的家庭、学校、社会真的需要重新思考和反省。

家长感到教育责任很重

在杭州一个学生家长论坛中,不少孩子正处于青春期的学生家长纷纷就此发表评论。

水香苑清说:我觉得家庭教育出了问题。现在的家庭一般都是独生子女,做父母的都非常溺爱孩子,生怕自己的“心肝宝贝”在外面“吃亏”。于是传授给孩子一些“不吃亏”的方法,如何与人“针锋相对”啊,如何骂人、打人啊,等等。如此教子,虽说能培养孩子好强争胜的性格,但最终也有可能把孩子培养成打手或杀手。

木子的妈说:很多家长往往在满足子女物质要求之余,而忽略了与他们沟通。我女儿正处于后青春期,情绪也是一会高潮一会低潮。我和她爸更是提心吊胆。奉劝子女在外地读书的家长,没有手机的赶快买,宿舍没有电话,要求学校赶快装,只要有一天听不到子女的声音,就忧心忡忡的。

琪琪爸说:现在的孩子不能与以前的孩子做比较,社会不是从前的社会,压力也不同从前,孩子通过各种渠道获得了一些他们这个年纪不应该掌握的知识,往往应该掌握的心理及生理变化却由孩子们自己畸形完成。这样的环境中,孩子们的心态会自闭;而在家里,父母很少能真正听听孩子们每天都在想些什么,在学校里,老师关注的只有学习、只有成绩,十几岁的孩子看似风华正茂,可心中不知淤积了多少阴暗。

对生命尊重教育的缺失

昨晚,记者采访了杭州市青少年热线心理咨询师杨迪老师。听到又一起学生杀人案,她感到非常痛心。“这起命案再次折射出我们长期以来在孩子教育中的一个缺陷——‘对生命尊重’的教育缺失。”

“这导致我们的青少年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对自己生命的漠视。除了伤人,杀人,还包括自杀。”她说,正是由于学校和家庭情感教育的苍白,更强壮、更聪明的青少年一代,反而少了善良之心、同情之心。无论是学校、家长、还是社会更关注的是孩子或学生如何去竞争,而如何爱护、同情、帮助别人慢慢淡出。“这种冷漠是最可怕的。”

不知道大家看完后有什么想法,不妨我们先讨论一下,学生和家长朋友可以站在各自立场上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人性本恶!婴儿竟是世上最暴力的人

特里姆布雷和其他国家的科学家现在已经证明,人类从开始呼吸第一口气时,就具有感觉愤怒的能力,一个4个月大的婴儿就可以表达他的愤怒。等孩子长到两岁的时候,以发脾气为表现形式的暴力行动达到顶峰。到3岁的时候,他们的暴力行为反而开始下降。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从3岁开始,在整个的一生中,人的暴力程度呈下降之势。只有大约5%的人在青年时代仍保持着相对稳定的暴力性格。他们是这个社会最危险的一群人。

我们有时候难免看到震惊世界的杀人案件,人们在震惊之余也在问:是什么原因会使一个人可能因为一件小事就大开杀戒?人的暴力行为究竟是怎么回事?加拿大著名的暴力行为研究专家特里姆布雷最近公开了他的最新研究结果:在绝大多数人的眼里,青少年通常是最容易诉诸暴力和犯罪的一个群体,但人类的暴力倾向通常是在蹒跚学步的幼儿时期达到顶峰的。幸运的是,两岁大的幼儿尚不能给人类造成太大的危害,但如果你不及早帮助他们控制愤怒情绪,等到他们长大成人,即使想帮他们,恐怕为时已晚。

习以为常的幼儿暴力

有个小男孩叫马克西姆,他有一双棕褐色的大眼睛。在情绪正常的时候,他能说出字母表中所有的单词,还能自己整理头发,一板一眼地唱彼得·加百列爱情歌曲《在你眼中》。

但如果发起疯来,那简直是讨厌极了。他会拍打自己的妈妈,并冲她大声尖叫。他会拿着塑料消防车玩具,追着托儿所其他小朋友猛打一气,有时还会好几个小时站在墙角推搡别的小朋友。如果有什么事不合他的心意,即使芝麻大点儿的事,他也会气得浑身发抖,面色铁紫,有时甚至会呕吐。

马克西姆年轻的妈妈朱迪思无奈地说:“有时感觉他好像都快喘不过气来了。”而马克西姆还不到两岁!据加拿大的一项调查结果发现,两岁左右的孩子处于最易发怒的阶段,同时也是人类攻击意识最强的年龄。

数十年来,暴力行为一直被看作是青少年荷尔蒙和睾丸激素发育所造成的问题。加拿大一家机构2002年的一项民意测验显示,绝大多数加拿大人都认为,人类在十几岁时暴力思想最为严重,因此,他们认为这个年龄段孩子的家长应该格外注意孩子们的举止,教育孩子控制自己的情绪。然而新的研究结果却与这项民意测验的结果大相径庭。研究发现,两岁左右的幼儿其实是攻击意识最强烈的一个群体,这是我们以前所不知道的。几乎每一个像马克西姆一样大的小男孩或小女孩,他们最容易发怒,与青春期的男孩或女孩相比,他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研究人员指出,全社会一定不要忽视孩子幼儿期的这种暴力行为。如果忽视这个问题,有可能意味着孩子未来成长的道路将异常曲折,将来不可避免地与青少年犯罪、辍学,甚至成人犯罪联系起来。家长们应该对孩子加以教育,让他们知道该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具有强烈攻击意识的儿童不早早学会控制自己的怒火,那么他们长大后有可能无法做到这一点。

特里姆布雷表示:“自然之母真是太神奇了:你最坏的时候,恰恰是你最小的时候,你可以用20年来培养自己的性格,学习与社会共存的能力。”

心理学家指出,父母离异会影响孩子在智力、性格、情绪和对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发展,更有甚者,还可能造成其精神异常和心理变态。正如当代儿童心理学家李索克所说:"离婚是80年代以来儿童面临着的最严重最复杂的精神健康危机问题。"

事实上,专家和教育界人士指出,单亲并不等于不幸,单亲家庭同样可以营造快乐。由此而引发的社会问题:单身父母的心理状态、生活状况,单亲家庭子女的心理成长及教育等一系列问题越来越为心理卫生学家研究关注。有关部门和一些学者已着手研究单亲子女教育及心理问题及改善方法,以期为"单亲"孩子消除心头阴影,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完)

青少年犯罪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教育无效或失败的直接后果。惩罚从来不是目的,教育的目的是使人生敞亮,使人生的终极可能性敞亮。毫无疑义,青少年犯罪是社会环境的产物,其中的问题虽然是复杂且多方面的,但这样的追问亦是必须的:青少年犯罪与道德救赎的可能在哪里?是否可能?何以可能?

(一)欲望的囚徒

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全社会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与再分配,使不同收入层的分化加剧。"恐贫症"成了公众的社会性心病,人成了欲望的囚徒。经济的发展,物质的丰富,人的潜在欲望获得了"合法化"的地位,结症也许在于肯定个体欲望的自由权利的同时,个体欲望的自由被同时夸大了。于是社会结构和心理的失衡便成为犯罪的诱因。

(二)终极关怀的缺失

主流意识形态的解冻以及对西方文化的吸纳,带来了价值判断的多元与生活方式的个性化,终极关怀不得不让位于"及时行乐"的唱词。各种价值观并存所造成的混乱,让正处于人生的弱脆期和敏感期的青少年无所适从。

(三)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建立和健全,可以减少由社会分配不公造成的矛盾激化的犯罪行为,由于社会保障是作为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权利的一种保障,至少能够消除和减少那些为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发生的犯罪行为。"适者生存"的自然进化论是否适用于社会进化?我们如何保护弱势群体?这些问题都亟待探讨、回答。

(四)城市化进程中的可乘之机

随着人口流动和信息流量的增多,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同时,也为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因而有人把犯罪现象视作"现代化的副产品"。"有钱就有一切"成为行动纲领,什么都不信什么都敢做,以致陷入了急功近利、不择手段、道德沦丧、理智毁灭的境地。

(五)同辈交往中的负面影响

同辈交往原指在年龄相同或相近的群体中发生的人际交往,由于社会对青少年群体的独特关注,现通常专指在青少年群体中发生的交往。同辈交往是青少年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动态上表现为信息沟通、物质交换;在静态上反映为人际关系,即通过动态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情感联系。由于青少年的敏锐与个性的不成熟,往往情绪强烈,易走极端,致使部分人为获得"自尊"而攀比,为"行侠"而入魔,为"仗义"而铤而走险。

美国人常常自诩美国社会是文明世界的楷模;然而,人所共知的事实是,美国社会的犯罪率居世界首位。我们不需要一个充斥着暴力、犯罪、吸毒和淫乱、爱滋病流行的“文明社会”;也不需要导致这种丑恶现象的动物性放纵的自由价值。不幸的是,我国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颓废腐朽的美国文化连同美国先进的管理理念一起被引入我国。尽管我国各部门的领导都把“三个代表”当口头禅,可是我们的教育部门却把科技知识等同于先进文化;教育只偏重于传播科技知识,而疏于培养青少年的信仰精神和良善品德;乃至出现了博士生导师制冰毒,大学生充当黑帮头目,女大学生由于嫉妒用硫酸将成绩优异的同学毁容,以及震惊全国的大学生马加爵杀人案等等怪现象。文化部门搞不清什么是先进文化,干脆把“价值多元化”当作先进文化的具体体现,放纵一些邪恶的价值观危害社会。广播电视部门则把文化当商品,将影视内容与金钱效益挂钩,极力渲染暴力、色情、淫秽等等邪恶的东西, 去迎合现化文化培育出的人类不健康心态、以及人类低级庸俗的兽性。

任性、懒惰、嫉妒这些所谓的“人性的原恶”既不具有普遍性,又不具有永恒性,只不过是人类后天的一种习性。

二、因满足性欲而产生的违法犯罪动机

俗称性动机。这种动机是由异常性爱心理发展而来的。性爱是以男女双方的深厚感情为基础的,它是随着人的生理发展和社会交往而产生一个对异性的认识和情感。即受到生理的自然属性的制约,又受到人的社会实践的制约。那种不顾社会的道德和法律的规范,把人类的性需要降低到动物水平的实践(单纯本能表现),放任纵欲,错误地认为“性欲”就是性爱,从而一昧追求淫乱的性行为,是一种异常的性心理,这种异常的性心理一旦形成,必然会产生为满足这种欲望的性犯罪的行为。在这种动机驱使下,违法犯罪青少年实施的流氓强奸、情杀、卖淫等活动,正是这种思想主导下的反映。

三、主要由社会性需要产生的犯罪动机。常见的有:

(1)“友情动机”。

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友情”动机,实质上是“哥们义气”。“哥们义气”既是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精神需要,更主要的是社会性需要,因为“哥们义气”是维系青少年犯罪团伙的纽带,也是青少年犯罪团伙头子控制团伙成员的枷锁。某所连续三年摧毁的21个犯罪团伙中,受“哥们义气”影响参加团伙的占70%以上。

在“哥们义气”支配下,他们活动猖狂,手段凶残,有持无恐。为了“哥们义气”,他们疯狂地杀人、伤人、打架斗殴、偷窃、抢劫、诈骗以及挟持妇女,供哥儿们发泄兽欲。

(2)报复动机。

报复也是青少年很普遍的强有力的犯罪动机。近年来,因报复产生的违法犯罪动机占很大比例。报复动机会引起违法青年实施殴打、伤害、破坏等暴力行为,也会造成惨不忍睹的恶性案件。

如报复恋爱对象的杀人碎尸案件,报复领导的持枪杀人案,报复教师的持刀杀人案,报复司法人员的反革命爆炸案等,它会导致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是一种破坏性较大的违法犯罪动机。流氓犯罪团伙首犯黄某,1987年在某中学读书时,一天在露天电影场看电影,对同校女生陈xx耍流氓动作,被在场的陈xx之父出面制止。事隔12年后的1992年12月1日下午6点左右,黄与同伙路过五金厂办公室,掏出断肠刀对陈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索赔损失费xxxx元。厂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出面制止,黄当即大打出手,砸乱办公室门窗,摔碎茶杯,并向厂方勒索现金。

(3)妒忌动机

妒忌是一种派他心理,往往在缺乏道德修养和心胸狭隘的人身上较为严重。妒忌也可成为违法犯罪动机,而且往往与报复动机混杂在一起。妒忌的产生有各种原因,他人的声誉、地位、财富、爱情和幸福等都能使某些人滋生妒忌心。在某些诱因作用下,这种妒忌心发展到强烈时,就会变成违法犯罪动机,以至对人进行毁谤,伤害和杀人。有时妒忌动机可以酿成恶性案件。

四、主要由心理精神需要产生的违法犯罪动机

(1)虚荣心动机

逞强好胜,自我显示产生违法犯罪动机,是违法犯罪青少年所特有的。这种动机发生在打架斗欧的违法犯罪方面,但也发生在盗窃、抢劫、诈骗、流氓活动方面,甚至发生在与政法公安机关的对抗方面,如有的以进公安局的次数越多越感到“光荣”、“了不起”等等。

大家至今还会记得去年发生在北京的“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失去家人照料的少年张某、宋某让25人失去亲人。他们的犯罪行为,不但对受难者,对自己,还是对社会都造成巨大的伤害。事后,据北京市有关部门调查,失学并失去家庭关爱,肆意妄为的未成年人近3000人。

今年在长春发生的“323”恶性抢劫杀人案,5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有4名未成年人;最近公安机关破获的一起12名青少年轮奸15岁少女案件,其中9人为18岁以下未成年人。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害4名同学后,亡命天涯,最终在海南三亚被抓获,此案震惊全国。

16岁的中学生小雨与几名同学在家里,偶然看到了其父亲看完后没有收起的一盘黄色录像带,电视屏幕上让人心跳的画面让小雨感到了好奇和刺激。多次偷看后,小雨等几名中学生再也控制不住欲望,于是把女同学骗到家中,几个人对其进行轮奸。小雨等人因此分别被法院判处7年至4年的有期徒刑。

16岁的小张,2005年4月从河北老家到北京找到一个从事保安的工作,并与一起做保安工作的同事郭某、徐某等人成了吃喝不分的铁哥们。一天,郭某提出想出去旅游,并提出去抢出租车司机的钱。开始,小张不想去,但碍于面子他勉强同意了。去年4月25日,这几个人携带凶器对一过路女青年实施抢劫,最终被抓获,结果,小张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判以后,他对法官说:“是哥们义气坑害了我啊!”

陷阱九:粗暴管教

与娇纵溺爱相反,有的父母对子女管教粗暴,孩子犯了错误就拳脚相加。不正确的管教方式使一些孩子产生了逆反心理,导致他们在违法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家住北京昌平的小军父母离异后,抚养他的父亲又娶妻成家,且对小军经常暴打,致使小军不敢回家,在社会上跟一群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结果,因犯盗窃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一〕 受人文环境及不良文化影响化

优秀的文化可以促人上进,而低级、庸俗的文化只会腐蚀人的灵魂,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目前的文化市场,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中充斥着大量的暴力凶杀、封建迷信、淫秽色情以及其他有损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内容。同时,各级电视传媒大量引入港澳台影视作品,其中不乏渲染暴力凶杀、淫秽色情的情节,这些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了极坏的影响。更有甚者,许多别有用心的人将各种渲染色情、恐怖、暴力等情节的书刊杂志充斥在校园周边,使青少年滋生了贪图享受的思想。

(二) 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近年,在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在一些青少年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等不良习惯应运而生。加之,坑蒙拐骗、唯利是图、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了较大影响。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在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三)受不良家庭教育的影响。

家庭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有的家长奉行“棍棒成才”的信条,对于子女要求不求实际,过于严格,导致子女觉得理想与现实中的反差过大从而离家出走、流浪在外,这样极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用花言巧语拉下水。有的家长本身就存有不良恶习,只从自己的兴趣爱好出发,对子女关爱太少,子女耳濡目染,自然而然沾染上不良习气,最终发展为犯罪。

(四)学校教育错位的影响。

学校本来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场所。教师对教育事业、对学生应该是一种尊重、关爱、信任与平等的的态度。而在个别教师的观念中,学习成绩是衡量学生优劣的唯一标准,对学生的情感投入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这样引发了青少年受教育权利的侵害,激活了个别青少年犯罪行为。

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我国青少年的犯罪人数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并且有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趋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1、现实中需要全社会共筑社会防线,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积极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发挥综治办、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科学知识教育。针对现在青少年喜欢卡通、动漫的特点,将法制宣传知识融于这些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的节目中,寓教于乐。

2、构筑学校防线。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注重教书的同时更注重育人,加强对后进学生的教育和关心。让青少年学生除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外,还要接受系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

3、构筑家庭防线。家长要以身作则,为子女树立一个楷模,在尽到抚养教育子女义务的同时,为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4、构筑法制防线。对已经走上了犯罪道路的青少年应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提高法律意识,避免以后重蹈覆辙,实施“浪子回头金不换”工程,这相对于单纯的惩罚而言更有意义。

天津一居民楼突发爆炸,致1死17伤,到底怎么回事啊?

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有且只有一次。生命是需要敬畏的,但是在人世间会遇见各种不同的危险,在面临危险的时候,生命又是极其脆弱的,如昙花一现般,可能在一瞬间,我们就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前不久发生了一件让人极其痛心的事情。天津滨海新区发生了一起惨绝人寰的意外事故。

据媒爆料称:天津滨海新区一居民楼一楼住宅发生煤气管线泄漏爆炸起火,现场画面也随之而曝光,从媒体曝光的视频画面可以看出,爆炸过后,现场一片狼藉,火势也非常剧烈,看起来令人触目惊心。现场明火剧烈燃烧,冒出滚滚黑烟,爆炸波及到了附近的民房,碎片散落一地,整个事故现场一片狼藉。据社区居委会人员称,事故源于煤气管道爆炸,火势后被扑灭,现场有人受伤,目前已被送医救治,至于具体的伤亡情况,还得需要后续跟踪报道。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天津一居民楼突发爆炸,致1死17伤呢,目前事故状况仍在调查当中。但对事故情况可以有以下几种分析:

首先事故发生在夏季,天气炎热,温度较高,容易引起煤气罐的泄漏,甚至是爆炸。近几年来,各大社区已经将煤气罐换成了天然气管道,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人会私自使用煤气罐,并且没有一个很好的习惯,做完饭后,并不会随手将煤气罐关掉。这种安全意识浅薄,就给了危险可乘之机。

所以在此建议大家,如果社区强烈要求换成天然煤气管道,那么应该响应国家的号召,并不要私自去运用一些危险用品。不要心存侥幸,总是以为意外降临不到自己的身上,如果真的是有意外发生,明天和意外不定是哪一个先来。 其次,如果小区物业管理能够更加完善的话,也许会避免这次灾难的发生。物业公司应切实对小区的人员进行检查,保证每个人的人身安全,不要因为工作的疏漏,而导致不幸的事情发生。但一切只是假设,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希望物业公司能够提高警惕,从中吸取教训,得到反思,进行排查,尽量杜绝煤气罐的使用。

最终以人员伤亡作为教训的例子,不是个例,所以能够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 最后我希望大家能够珍惜自己的生命,珍爱自己的生命,增强安全意识,明确煤气罐的危险使用情况。大家要知道煤气罐的爆炸威力是可以,波及很远,甚至伤亡很大,从这次的事件来看,就可以明白死亡离我们有多近。

京津特大杀人案:2个月造成9死5伤,凶手:我有精神病!后来怎样?

1990年4月15日,经历了一年前的那场大风波,北京城似乎还没恢复好元气,显得有些萧条。

这天早上6点多,环卫工人沿街打扫为生,发现一个流浪者蜷缩在垃圾堆里一动不动。

“哎,同志!你醒醒,挪个地方睡,这里我得打扫一下!”

那人一动不动,似乎没听到他的话。清洁工有点不耐烦,上前推了一把,没想到这一推,那人身下竟露出一片血迹。

公安局侦缉队大队长许欣,接到报案后马上赶到现场,通过对案发现场的勘查,发现死者是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身份是一名外地S访人员,钱花光后在北京流浪,靠捡垃圾为生,没想到露宿街头时遇害了。

考虑到北京政治地位和当时所处特殊时期,这起案件被警方高度重视,要求尽快侦破。但很快,警方发现这起案件不简单。

搜查整理发现,在3月份就已经发生过2起针对拾荒人员的暴力案件,只是2名受害者都没有致死,施暴者也没留下太多证据,案件就一直搁置下来了。现在突然又发生了第三起,警方有理由相信,这是同一个人干的!

受害者遇害的地方,大多是繁华路段,即使是半夜,也不断有行人经过,凶手居然敢如此作案,也太胆大妄为了吧。但有一点警方想不通,你说杀人劫财吧,他们都是流浪汉,身上哪有什么钱。若是情杀或者仇杀,似乎也不太对劲。

就在4月3号,警方刚刚将杀人狂魔许广才抓获,这才过了2个星期,又出现连环袭击案,“难道,又出来一个连环杀手?”大队长许欣暗自叫苦。

4.15案发生后不久,天津公安局也接到报案,一名流浪人员在和平区被害,案发现场同样是繁华地带。在案发现场,天津警方找到了凶手的作案工具,也提取到了指纹,但排查了大量流动人口,却始终未能有所收获。

时间很快到了5月份,这天晚上,一名流浪者在天桥下找了一个角落,蜷缩着进入了梦乡。当晚11点多,天空飘起了小雨,这名流浪者紧了紧身上的破麻袋,度过了他生命中最后一个夜晚。

流浪者的尸体被人发现。凶手再次作案,让民警们感受到了压力,民警韩文祥通过对现场的解读,认为:“凶手虽然喜欢在夜里作案,但似乎并不注意场所,也没有什么反侦察能力。”

大队长许欣表示同意,又补充了一点:“我们之前始终认为,这些流浪者并不是因钱财被杀,现在看来,凶手恰恰很有可能就是为了他们身上少的可怜的钱。现在我们推理一下,谁会为了这么少的钱杀人呢?”

几名民警思考了一下,异口同声的说了两个字:“乞丐!”

有了突破口,民警们迅速开始了工作。民警韩文祥打入京城的乞丐群,四处打听消息,大队长许欣带着其他几位民警,在天桥和地下通道里蹲点。

正当他们忙的焦头烂额之时,凶手似乎在向他们挑衅,不断地制造凶杀案。在一个月内,北京发生3起袭击事件,造成2死1伤;天津发生2起,造成1死1伤。两个城市都是直辖市,还都是在繁华市区发生凶杀案,让警方十分挠头。尤其是有S访人员被杀,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少话题。

在这种情况下,京津两地都把案件上报了公安部,这才发现两地发生的案件极为相似。于是,两地开始联合办案,重点排查在京津两地流窜的流浪者或者拾荒人员。

第一,杀害的对象均为露宿街头的盲流,多数是拾荒人员、乞丐、S访人员,都是被击打头部死亡。

第二,作案有连续性,一般间隔为5天,作案时间集中在子夜至凌晨5点之间。

第三,没有固定作案工具,都是临时捡来的钝器,制作比较粗糙。

第四,作案地点集中在繁华地带,主要是车站、天桥、地下通道等流浪人员较多的地区。

第五,作案不计后果,缺乏反侦察意识,每次作案都将凶器留在作案现场。

综合以上分析,警方认为,凶手很有可能是个狂躁型精神病患者,或者是盲流人员之间的报复杀人。吃透了案情,警方开始有针对性的进行布置,组织大量警力,在重点区域进行蹲守。

1990年6月5日凌晨1点,民警终于有了收获。当天,一名民警在宣武区一个农贸市场蹲守,忽然听到一声惨叫,一名拾荒者遭人袭击。警方立即围堵上来,将一名老头抓获,通过比对指纹足迹,证明这个老头就是一系列杀人案的凶手。

民警们分析的没错,这老头确实有精神病。凶手叫孙长友,曾犯过2起命案,1986年因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被保外就医。1988年,他从安徽流浪至北京,以捡废品为生。由于长期衣食无着,精神压抑,导致他的精神分裂症更加严重,还出现了妄想症。

警察问他为什么杀人,孙长友交代:“我推车从他们(受害者)身旁经过,看到一条青龙蛇盘在他们身上,还发着荧光。我在月亮上就是负责斩龙的,所以一定要杀了他们。”可见,感知障碍和思维障碍已经让孙长友无法正确的认识客观世界,但他却对幻想出来的东西深信不疑,毫无自控能力,最终造成9死5伤的特大杀人案。

精神病杀人在整个社会的杀人案件中,占的比例极小,但危害性却特别大。随着现代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人民承受的心理压力也是有增无减,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产生心理障碍,甚至在不能自控的情况下,做出一些伤害无辜的事情,这是很值得今天这个社会所要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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